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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保險】外傭外出時不小心破壞物件 僱主需要負責嗎?



最近有一位小朋友同屋企人在商場逛玩具店時不慎碰到一個價值數萬蚊的模型,而該模型更倒下在地及損壞,隨即職員便指出小朋友是踢跌其店內商品,並且要求賠償,父母亦有當場承擔責任作出賠償。但是後來卻於網上短片中發現事實並不如職員所指的「踢跌」,結果令到網上說法的風向大倒轉,而商店最後亦將賠償退回該父母。試想一想,如果當中的角色由小朋友轉換為受僱於你家中的外傭,作為僱主的你,又是否需要為其行為附上責任呢?


外藉家庭傭工是因為香港僱主的邀請,才會來到香港工作,所以政府規定了僱主需要負責外傭的一切醫療費用,以及需要為家傭購買保險等保障,所以亦有一定的「轉承責任」,即是僱主是有機會需要為外傭的行為負責,而關鍵就是在於外傭作出該行為時,是以哪種身份去做。





僱主需要負責的情況


假設外傭在送小朋友上學途中,按僱主的指示為其子女買汽水,可惜因為疏忽而損壞了該汽水機,由於外傭是根據僱主的要求而作出買汽水行為,僱主是有機會需要為外傭疏忽行為負責。或是以另一個例子說明,假設外傭在家抹窗,結果整扇窗掉到街上,更不幸傷及途人或車,而此事件發生的原因是因外傭在家為僱主處理家務,則很有機會需要僱主負責該賠償。





僱主不需負責的情況


假設外傭按僱主指示外出買菜,但是途中去了想點把玩手提電話,而過程中因為疏忽而損壞一部全新的手提電話,而由於這是僱主指示之外的行為,而且是和她需要做的工作(買菜)沒有任何直接關係,一般責任則是由外傭自行負擔。如果外傭不慎違反其他香港法例,同樣會按以上「轉承責任」的概念作為根據,而決定僱主是否需要負責。



如若對於捐損壞物件的責任,並不確定是否由我方造成,在當下未必需要即時承認責任,可以考慮報警處理,以釐清雙方責任。僱主亦應該與外傭分享以上資訊,讓外傭遇上該問題時,會了解該如何處理。





選擇有個人責任保障的家傭保險


市面上並不是所有勞工保險都會包括個人責任保障,所以建議選擇包含個人責任保障的家傭保險,否則一旦發生以上問題,僱主便很大機會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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