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遊時,也許會有不小心遺失財物的時候,一起來了解避免和解決的方法,免得樂極生悲!
1) 必須於二十四小時之內報警
人在外地,不小心丟失財物,難免有所不安,但請謹記保持淡定。發生這類意外後,除了心慌和安慰自己破財擋災之外,在定驚之後,請於第一時間到就近的警署報案,財物雖失,但是旅遊保險的賠償尚在,所以必須立即向當地的警方報案,因為大部份保險公司都不接受於二十四小時後才向有關機構(例如警署和航空公司等)報告的索償。
02) 避免大量現金傍身
若是不幸遺失金錢的話,即使你攜帶了成千上萬的大量金錢,一般旅遊保險的賠償金額均設有上限,一般為港幣一千至三千蚊不等,所以即使損失全部金錢也不會獲得全額賠償。所以如果要到外地旅行,不想一次過遺失大量金錢,可參考以下幾種方法:第一,避免攜帶大量現金,尤其是到歐洲等先進國家,可以考慮用信用卡等電子貨幣簽賬;第二,可以將金錢放進衣服內的貼身腰包或腰帶,而不少長途旅行的人士都喜歡採用此方法,減低金錢被偷的可能性;第三,如果是入住較具有規模或可信任的酒店,最好只帶備當天所需要使用的金錢數量外出,其餘則可放入房間的保險箱。
03) 謹記要保留單據
如果遺失了旅遊證件的話,一般保險公司都會支付補領證件的費用,亦有部分保險計劃更會將額外的交通及住宿費用都給予賠償,而若要得此賠償,旅客當然要保留單據。如果是遺失物品(例如相機及電話),也必須出示購買該物品的單據,一般都可以獲得全數賠償,若然沒有物品單據的話,則可以獲得半費的賠償金額, 但每份保單都有其賠償上限,所以在購買時應決定哪個計劃較為適合自己。另外,一些計劃亦包括信用卡遺失而同時被盜用,不過賠償亦設有上限。若遺失機票的話,亦必須立刻向航空公司的當地辦事處報失,以免去到機場,因沒有機票而未能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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