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貿易發展迅速,貨物的運輸非常頻繁。為了令貨主於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而獲得補償,最佳方法是投保貨運保險。所以貨運保險已是國際貿易中一個組成部份。在貨運保險中,投保最多的有「海上貨運險」、「陸路貨運險」、「航空貨運險」等。
貨運保險保障範圍簡介
海上貨運險
一般使用的保險條款及其承保範圍:
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A),保險公司有賠償被保險人下列損失之責
承保因一切外來意外的因素所致的貨物毀損或滅失
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
被保險人根據運輸契約訂有"雙方有責碰撞"條款規定,由被保險人應負的比例責任部份,視作保險單項下應予補償的損失
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B),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上述(A)條款中之第(2) 、(3) 條,及如承保貨物的損失可合理歸因於:
火災或爆炸
船舶或駁船遭受擱淺、觸礁、沉沒或傾覆
陸上運輸工具的傾覆或出軌
船舶、駁船或運輸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體碰撞
在避難港卸貨
地震、火山爆發或雷電
共同海損的犧牲
拋貨或浪擊落海
海水、湖水或河水進入船舶、駁船、運輸工具、集裝箱、大型海運箱或貯存處所
貨物在船舶或駁船裝卸時跌落,造成任何整件貨物的全損
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C),保險公司負責賠償上述(A)條款中之第(2) 、(3) 條,及如承保貨物的損失可合理歸因於:
火災或爆炸
船舶或駁船遭受擱淺、觸礁、沉沒或傾覆
陸上運輸工具的傾覆或出軌
船舶、駁船或運輸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體碰撞
在避難港卸貨
共同海損的犧牲
拋貨
陸路貨運險
承保陸上載貨交通工具發生意外,如火車出軌、火車或貨車相撞、翻車、隧道崩陷、橋樑斷落、中途失火等原因所引致的貨物滅失或毀損。
航空貨運險
一般使用的保險條款及其承保範圍:
倫敦協會空運條款 (承保貨物因一切外來意外的因素引致的毀損或滅失,俗稱全險)
普通空運險條款 (承保於飛機裝載、落貨之際或飛行中因失火、互撞或其他意外事故,致所保貨物因而遭受毀損或滅失;及存放在航空公司倉庫內待運之貨物,因失火引致毀損或滅失)
戰爭險
俗稱兵險,凡因遭禁制、扣留或因戰爭、類似戰爭的行為,內戰、革命、政變等,及因水雷、魚雷、炸彈所致的損失,均入戰爭險範圍。
戰爭險不保在陸地上發生的損失。
附加險
可以根據客戶的要求,視乎貨物的特性,在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 (B) 或 (C) 的基礎上予以附加承保。
盜竊短交險:貨物的整件被盜或一部份被竊或提貨時件數短少
淡水雨淋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遇雨水或淡水所致的損失
破碎險:玻璃瓷器等,於運輸途中受震或碰擊破碎的損失
滲漏險:液體貨物,在搬運中,因滲漏減重的損失
染污油漬:與油類或其他貨物相接觸受到染污的損失
艙面險:凡載於艙面及不裝於集裝箱的貨物,如汽車、木材、危險化學品等,必須告知保險公司,並只能保艙面協會貨物險條款 (C)。
惡意破壞 -承保任何其他人士的不當及故意行為對承保貨物造成之損失或毀壞
索償須知
向保險公司素償時,應先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並連同下列文件一起交回。
正本保險單
公証行的報告
正本發票
載紙/ 提單正本
簽予承運人之破損記錄
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的卸貨紀錄及磅重文件
承運人發出之遇事記錄
索償清單詳列損失項目及其承保價值
收貨人與承運人或其它有關方面之往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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