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服務 / 勞工保險
勞工保險索償流程
《僱員補償條例》對時限要求嚴格。錯過 14 日呈交表格 2 的限期,索償將變得困難。以下是完整流程。
法定時限一覽
Same day
通知 LSC 及保險公司
Within 7 days
致命個案呈交表格 2
Within 14 days
向勞工處呈交表格 2 / 2B
Within 21 days
僱主支付醫療費及補償
完整索償流程
由受傷至賠付,共六個步驟。
01
即時處理
提供急救,必要時送往急症室,保護現場,並於當日 WhatsApp 通知 LSC。
02
呈交表格 2 / 2B
工傷個案須於 14 日內向勞工處呈交表格 2(傷者喪失工作能力不超過 3 日則使用表格 2B)。致命個案須於 7 日內呈交表格 2。由我們代您準備及遞交。
03
醫療及病假紀錄
收集治療期內由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病假證明、醫療收據及病歷紀錄。
04
評估 — 表格 5 及表格 7
傷勢穩定後,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發出表格 5(補償評估)及表格 7(評估證明書),釐定病假補償。
05
僱主先付,保險公司賠回
僱主須於證明書發出後 21 日內向員工支付補償,其後向保險公司索回病假錢、醫療費及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
06
個案結束
發出最終補償證明。請保留紀錄最少 6 年以備查核及續保之用。
文件清單
備齊以下文件可加快賠付。
員工身份證及僱傭合約
事故報告(日期、時間、地點及證人)
現場相片或閉路電視片段
註冊醫生發出之所有病假證明
醫療費用單據及處方紀錄
過去 12 個月糧單及強積金紀錄
勞工處信件(表格 5 / 表格 7)
警方報告(如交通意外等適用)
FAQ
常見問題
錯過 14 日呈交表格 2 怎辦?+
保險公司可能拒賠,勞工處可向僱主罰款最高港幣 50,000 元。請即聯絡我們,遲交總比不交好。
上下班途中受傷有保障嗎?+
只有屬於工作行程(例如往返工地)才獲保障。一般上下班通勤不受條例保障。
員工放病假期間誰支付工資?+
僱主須先支付病假錢,保險公司其後根據勞保保單賠回月入的 80%。